那又能证明什么?
自己勤勤恳恳,待在白风清的身边,帮他前前后后经营了多少年的白家。
说送给外人了,就送给外人!
白振虎深切地体会到,所谓的血缘关系,就是靠着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种道德伦理,来合理地剥削人,利用人,压榨人的!
而自己,正是被白风清利用的对象。
自己想要的东西,都得去争,去抢!
而不是依靠着血缘关系,在父亲面前,可怜巴巴地摇着尾巴等父亲赏赐给你。
只可惜,这种道理,落在湖中的苟圣永远都不可能懂得。
所以白振虎这辈子都不可能看得起苟圣了。
“你没有弄死沈墨。”
“那就证明你没有那个本事。”
“你想当白家人?好,我给你个机会,去把沈墨的人头拿来!”
“我就让你当白振麟!”
白振虎说完,轻飘飘地瞅了一眼苟圣便转身离开了。
那种看不去的眼神,让苟圣的内心更加愤怒。
在蓉城时,他窝囊。
在勐拉时,他还窝囊。
明明自己的身上,流着跟白振虎相同的血液,他凭什么看不去自己?
我躺在尸体堆里,看着这一切。
突然,两个守卫走了过来,他们用手试了试我的心跳,发现我还活着,便将我抬到了担架上。
“这个还活着,送去医务室。”
如今,我一个人单独行动,唯一的办法就是打入敌人内部。
所以我就伪装成伤员,想看看整个天宫一号,还有多少人守着。
。。。。。。
“唉哟——”
“疼啊!”
所谓的医务室,就是一间空房子。
伤员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根本没有一个正儿八经的医务人员,伤员们只得依靠着止疼药来硬挺着。
我细数了一下,这里的伤员有二十多个。
“还有没有能喘气的?”
突然,门口走进来一个表情严厉的小队长。
“能开得动枪的,我这里免费提供止疼药,任务结束后,第一时间送去医院!”
面对如此优厚的条件,地上躺着哀嚎的伤员竟然个个都无动于衷。
他们身上的伤口,都是子弹贯穿伤,活一秒,就少一秒,说不定过不了多久就要去见阎王了,哪里还能腾出力气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