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可谓是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林凡还不止一次被难倒了。
沙田县坐落在西北一处戈壁滩附近,背靠沙漠,经济并不算繁华。
这里年轻一点的人,都想办法到大城市中找工作,留在这里的,有许多不愿意离开家乡的,也有许多没有出路的。
不过穷归穷,这里的治安一直以来倒是不错。
沙田县也就这么大,鲜少有外人到这里来。
治安肯定是没话说的。
这时,一个小巷中惊恐的跑出来一个穿着圣殿服饰的年轻男子。
“抢劫了啊。”
这个年轻男子脸色惊慌的跑了出来,衣衫褴褛,显然也是匆忙的套上这一件圣殿服饰。
周围的人都是围了上去,询问怎么回事。
这个年轻男子说道:“刚才有个变态,非要抢我衣服,还抢走我一千块钱,我的天啊,然后还把这一身衣服给我,这光天化日之下,还有王法了吗?”
顿时,周围的群众对于抢衣服抢钱的行为,顿时口诛笔伐。
而沙田县颇远处,林凡穿着一身白色的球服,背着手,显得心情颇为不错,手里还有三百块钱能用呢。
他先找了家餐馆,点了一堆饭菜,美滋滋的吃上了一顿。
“还是阳间的饭菜吃着舒服啊。”林凡说着,喝了一口汤,摸了摸肚皮。
结账下来,也才一百块钱不到。
算是颇为便宜了。
林凡此时走出餐厅,目光朝着北方的方向看去。
根据刘伯清给的情报,百里外,便是抓妖局如今的总部。
并且那里戒备森严,极难靠近。
不过自己有抓妖局高级的暗号,只要不撞上抓妖局真正的高层,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想到这,林凡用剩下的钱,在沙田县租了一辆车,便直接往北边的方向开去。
“我得意的笑,得意的笑。”
林凡此时哼着歌,开车往沙漠深处而去。
他此刻心情倒是还算不错,因为他发现,或许这一趟,应该没自己想象的那样危险。
按照林凡的设想,就算自己被发现,使用御剑术,赶回到这个沙田县,恐怕也不算太难。
沙漠中的这条公路,一直通向抓妖局总部的地址。
开了约一个多小时,前面便开始有巡逻的人员出现了。
这些巡逻人员穿着一身黑色的制服,拦住了林凡。
“什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