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的活儿,最大的特点,就是繁琐。可能不累,或者说不算很累,但是赶到吃饭时候,一定不能闲着。
柳思健还是刷洗锅碗瓢盆,就这样,一整天又过去了。
再一天到来,前面大堂里出了事情:无人记菜谱了。一直记菜谱的那个家伙拉肚子,请假,不干活了。但这只是表面原因,真正的原因是他想涨工资,然而,老板没有答应。
他心中有气,于是借机罢工,向老板施加压力。
老板没奈何,只得自己来记菜谱,又要算账,忙得不可开交了!
柳思健刷好了碗碟儿,就忙着往大堂里送饭菜。见老板来回跑,便问道:“掌柜的,你这是怎么了?”
老板没好气的道:“还不是那个大老王,拉肚子了,不来干活儿,菜谱没人点了!”小赵他们都不识字,故此帮不上忙。
柳思健道:“掌柜的,我来记菜谱吧!”
老板终于回过神来,叫道:“着啊,你斯斯文文的,一看就是读书识字的!我怎么就没想起来,可也真是气糊涂了!”便赶紧将菜谱交给了柳思健。
对于柳思健而言,胜任这个活儿,绝对是小菜一碟。
刷碟子洗碗的事情,他就不再做了,专职在大堂里记菜谱了。
这是他所愿意的,由于没有干过活儿,手上皮肤是很嫩的,经受不住油水的侵蚀,他手上的皮肤都开始皲裂了,相当难受。
换了这记菜谱的活儿,不仅更加轻松,手部皮肤好了,整个人都轻松,可以来回走动,而不必只是蹲着、坐着了。
不知不觉间,十多天过去了。这天将近中午,一位客人进来了,戴着斗笠,斗笠之下,又有一圈黑纱遮住了面庞。
“小二,在哪里?”她喊了一声,是位姑娘,面容看不到,但是,娇嫩的声调,还有修长、纤细的身形,还是暴露出了她的本来面目。
柳思健正在西边那桌记菜名,听到叫声,立即答应道:“来了!来了!”话未落音,人已赶到,带笑问,“客官,您要什么?这是菜谱,请您点菜!”
斗笠之下,伸出一只白嫩的右手,接了那菜谱,摊开在桌上,看起来。
但是,黑纱显然遮挡住了视线,她只好用左手撩起了面前那层黑纱。菜谱看得清楚了,她用神地挑选起了自己爱吃的菜。
然而,她的左手却暴露在了柳思健的眼下,柳思健一看到,顿时就傻了眼。倒不是她好色,看见这姑娘的白嫩如玉的手,失魂落魄了!
而是,这姑娘左手的无名指上,竟然戴着一枚戒指。鸽卵大小,绿莹莹的,这不是雷电戒指中的阴戒指,又是什么?
“玲儿!”柳思健只觉浑身热血上涌,心跳加速,他忍不住叫道,“玲儿,是你吗?玲儿!”叫着,竟然揭去了姑娘的斗笠,而用两手抓住了她的两臂!
姑娘大吃一惊,大声叫嚷道:“非礼呀!非礼!”那一双玉手,便在柳思健的胸脯上,捶打起来。
虽然看上去弱不禁风,打在身上,还真是有些疼,柳思健由此知道这姑娘是会武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