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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序二 隐市者 早逝者 混世者(第1页)

一九九二年,高中毕业前夕,我在三味书屋见到一本民国道家文化的书,登有编者照片,暗觉将来会认识此人。一九九八年,我结识书的编者,他已八十余岁。他非出家人,住在闹市中。

随他学习初期,我的语言表达能力降到最低点,便采取一种特殊交流方法——写文章让他评点。他因有浓重口音,也是边说边写。

对我写的文章,他说“下笔如有神”,这是在讽刺我。因为某些问题,看我文章,他觉得我已经懂了,一问则发现我不懂,实在缺乏悟性,只是偶尔笔下通灵。

这些讨教文章,因他介绍,有几篇在道教刊物上发表,还有道士邀请我出家。我是辞职求学的,不是为省出时间,是因为心境,不知觉便闲置了自己三年。三年后,我的笔用于写红男绿女、时尚消息了。很怀念以前为求学而写字的岁月,那种文字里没有挣扎。

我去老人家都是下午三点,他午睡醒来后,会先给我讲点民国时期的江湖掌故,然后再论学术。那些掌故便是此部小说的初始素材。

小说采取系列短篇形式,追溯远缘,是因我一位高中时代的朋友。他早慧却不早熟,在艺术、佛道上有较高悟性,不耐烦人情世故,活着活着便活伤了自己。他在婚礼第三天逝世,之前他将他写的武侠小说留给了我,一个硬纸板皮的笔记本,薄薄十余页。

那是他改写的古龙作品《三少爷的剑》,仅写了三章,是三十二岁所写。在我高中时代,是他推荐我看古龙小说。我买的第一本是《大地飞鹰》,此书主人公名叫朴鹰。

不择手段是人杰,不改初衷是英雄。朴鹰身上兼具人杰和英雄的特质,最后他的英雄本性占了上风,业败、身死。古龙的绝笔叫《猎鹰—赌局》,此书中朴鹰死而复生。人杰与英雄之争,是古龙临终前思考的命题,我的那位朋友也是这样。

《猎鹰—赌局》是短篇系列,分看独立成篇,合看又相互关联,每篇都写得很有自制力,惜字如金,国画一样留白,人物和情节皆有可遐想的余地。武侠本是一种情怀,无须写尽,如三少爷的剑,虚刺一两下,对手便意会到自己的胜负生死——古龙绝笔便有此味道,这是当年他告诉我的。

古龙最后的文字技巧,于我有教益。所以要感谢他最初的推荐,每一位早逝者都是一部短篇小说,文止处留下了余味。

武侠传奇类文学中罕有系列短篇的形式,古龙一生也仅此一部。古龙在生命力衰微时,焕发出创造力,留下武侠小说的新鲜路数。此路数会有后续者,我便试着沿此路数去写民国的江湖。

我今年三十四岁,比我早逝的朋友已大了两岁,想不到我们俩在年过三十后,却都对高中时热衷的武侠小说产生创作冲动。也许因为我俩是成人世界中半生不熟的人。

对于高中生,校园之外全是江湖。离我高中校园最近的胡同口,总站着一个假盲人,他紧闭双眼,脚上拴一个体重秤,对大街上的行人高喊:“给个蹦儿(硬币),就称!”这是有偿乞讨。

他是胡同里的世代居民,爱跟学生耍贫嘴,我们管他叫“蹦儿”。十年后,我在某地铁站,看到他仍紧闭双眼,站在两个拉二胡的真盲人身后,装模做样地拉着二胡,根本拉不出声。我劝他:“这不是滥竽充数吗?蹦儿呀,你就不能干点有技术含量的事么?”

又过了五年,我在某商厦楼下,意外看到他。他睁着贼亮的双眼,满脸通红地吹着口琴,是王洛宾收集的新疆民歌——《青春圆舞曲》,吹得铿锵有力,还有抖舌、甩腮等复杂技巧。我立刻掏钱……

行文至此,我想,连蹦儿都在顽强地生活,一天天进步,我更要一个字一个字地写下去。

200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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