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满脸是血,辛旗居然很罕见地没发脾气,只是接过司机递来的一块软布将座位上的玻璃颗粒扫到地上,看了一眼外面的风雨说:“进来说话。”
闵慧有点懵,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程启让的车,里面的人突然变成了辛棋。仔细一想又明白了:这里离公司的大门并不远,程启让好歹也是个大集团的CEO,在公共场合不可能对她死缠烂打。可能是他的车离开了,辛棋见她神态异样,开车追了过来,两辆车都是黑色,大雨中也看不甚清……
闵慧乖乖地坐了进去,见他脸上的血滴在雪白的衬衣上,显得格外刺眼,讪讪地说:“对不起,我认错人了,赶紧去医院吧。”
说完坐在旁边,缩着肩膀,咬着嘴唇,不吭声了。
其实她的力气有限,砖头砸开的洞也不大,汽车玻璃在制造时都做了钢化处理,就算有外力作用,也会碎成颗粒状,一般情况下不会对人员造成严重的割伤。
但辛旗的样子有点吓人,她仔细一看,明明都是些很小的伤口,却个个血流不止,造成“满脸是血”的印象。车上没有急救包,辛旗觉得不是大事,让司机找了个药店进去买了些创可贴和医用酒精将伤口一一清洗贴住。闵慧用湿纸巾帮他把脸上的余血擦了一遍,明明已经干净了,不一会儿功夫,血从创可贴里渗出来,继续往外滴。
“这血怎么止不住呢?”她着急说,“都过去十几分钟了,还是去医院吧!伤口需要彻底的清洗,里面可能有玻璃碎片。”
“我每天都吃抗凝血剂,止血会比较慢。”他说,“但能止住,不用担心。”
她惭愧而沮丧地坐在他的身边,想自己在微信上已经把他拉黑了,坐得太近不合适,只得紧紧地靠着窗边。辛棋仍然坐在那个车窗砸破的位置上,雨水从外面飘进来,半边的西装都湿了,加上衣领上的血迹,看上去很狼狈。闵慧自己也好不了多少,头发一绺一绺地堆在脑后,上面还在滴水。
“我一直以为你的脾气比我要好,想不到你发起火来也够吓人的。”
“……”
“你说你认错了人,你以为我是谁?”
“……程启让。”
他眯起眼睛打量她,过了片刻说:“如果你想说一说你和他之间发生的事,I’mallears。(译:我很乐意倾听。)”
她摇头。
“不想说,也不勉强。”他的手表响了一声,他从口袋里掏出一瓶药,将一枚药丸倒进口中吞下去,然后说,“总之你恨他这一点,我get了。”
“……”
“但有一点我还不明白,既然这么恨他,干嘛又要回观潮上班?”不知不觉中他的语气里又带上了讥讽,“怎么,卖鞋卖得不开心?”
“程启让威胁要开除我的团队。”
她顿了顿,见他似乎没听懂,又说:“GS1。0的研发团队。”
“你那几个手下还发愁找不到工作?”
“不发愁,但现在不是合适的时候。有几个人的家里出了点状况,需要稳定的收入。再说GS项目是我们一手研发的,我们想把这个产品升级成更完善的版本,已经想出了很多的点子和方案,现在走的话,它就会落到别人的手中,最后变成什么样子就不知道了。可能是毁了,也可能是被别的产品取代了。我不想它是这种结局。”
“所以你就用石头砸人家?”他摇了摇头,“幸亏是我,换成他你得坐牢知道吗。”
她也是头脑一热没顾上多想,现在想起来有些后怕,点点头说:“知道了。”
“前面有个Mall,去买件衣服,你的衣服都湿透了。”他说。
那个Mall是滨城最贵的购物中心,有很多国际奢侈品牌,闵慧平时也爱逛,都是挂眼科,没怎么走进去过。生日的时候周如稷倒是在这里给她买过几件衣服和鞋子,知道她一贯节省也没说出价格。有次圣诞节做活动,闵慧被曹牧拉着去买过一个Gucci的小包,好看是好看,贵到肉疼,平时也不舍得背出来。被每年至少要买两个包包的曹牧嘲笑了半天。
“不用了,”她连忙说,“回家换一下就好。”
“我的衣服也脏了。”辛棋说,“咱们在Mall里吃个饭,我让司机回去换辆车再来接我们。今晚是你的探视时间,对吧?”
她点点头。
“苏全的绘画老师带着一班小朋友看画展去了,八点钟才回来。”
闵慧乖乖地看着他血迹斑斑的衣领,心中歉疚,点点头说:“好,去逛逛。顺便给你买件白衬衣。”
***
他带着她直接去了迪奥。
闵慧知道搞金融的人都比较注重穿着,只能硬着头皮走了进去。柜姐热情地走过来问道:“两位,需要帮忙吗?”
“我想给他买件白衬衫,”她指着辛棋说道,“跟这件相似的就好。”
辛棋说:“我要同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