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百姓都比较淳朴,听到有人打听这家人的事情,都忍不住叹了口气。
“这位周老爷啊,可是一位大善人,时常捐钱给我们镇上修路修桥的,建立私塾,可就是命不好。”老妇人叹气道。
“怎么就命不好了,我看他们家的房子在整个伴山镇都是数一数二的,是个大财主吧。”凤倾华故作不解地道。
那老妇人看了看四周,见没人注意到,这才小声地道:“这位周老爷啊,有一位女儿,可是在半年前失踪了,可能是被人贩子拐走了。”
凤倾华不解地道:“不可能吧,我刚刚卖糖葫芦的时候,还听他身边的小厮说起,这是买给大小姐的。”
老妇人闻言叹了口气:“确实是给那位大小姐的,那位大小姐可以说是我看着长大的,长得美,乖巧又听话,周老爷把她当做眼珠子一样疼,从小爱吃糖葫芦,每次回来都会给她买,就连她这失踪的半年,也都会时常买。”
“那既然他女儿丢了,他怎么就没报官呢。”
“怎么没有报官,那会官府的人将我们整个镇子都找遍了,起先还怀疑是林家的小子出于报复给拐走了,可是后来没有证据,再加上林家小子也失踪了,也就不了了之了。”
“这林家小子又是怎么回事?为何要怀疑他?“
“这林家小子啊,是我们镇上一家打铁铺的儿子,从小性子就顽劣,让他爹很是头疼,不怎么管他,就是听说有一次他好像在路上碰到了周家小姐,看人家姑娘长得漂亮想要调戏人家,让人家姑娘吓的不轻,周老爷知道之后就亲自上门讨说法,后来林家小子被他爹用鞭子抽了一顿,一个月没下来床,这件事才算是完了,所以后面才会怀疑他。”
凤倾华又打听了一下周家的情况,这才跟战北霄一起回了客栈。
一直进到房间内,凤倾华都还在低着头思索这什么。
战北霄蹙眉看她:“这件事你别管,咱们明日就要离开了。”
凤倾华看着他:“你不觉得奇怪吗?周家大小姐明明在周家,为何周家一直不说,就算是之前失踪,那找回来了也该说一声吧?”
战北霄挑眉:“你自己也说那人怀孕,且是未婚先孕,这种事情,任谁也不会说出来。”
“那人身上的血迹呢?他一个教书先生,怎么会有那么多的血迹?”
战北霄眯眼看着凤倾华:“本王以前怎么没看出来你这么喜欢管闲事?”
凤倾华讪讪笑了,也不算是管闲事吧,只是职业病而已。
一个正常人身上沾满别人的鲜血,很难让人不在意。
不过战北霄说的对,他们明日就要离开,可不能耽搁时间,至于这件事,不外乎就是女儿怀孕自家人不好对外张扬罢了。
“行吧,那明日咱们一早就走,你也赶紧沐浴早点休息吧,我先走了。”凤倾华说着就要起身,突然一件衣衫从头顶罩了下来。
凤倾华拨开一看,就见战北霄褪的只剩下一身中衣,眼看他正要将中衣脱下,凤倾华连忙道:“你等我走了你再脱不行吗?”
战北霄挑眉:“明日本王要穿这身,你拿回去洗干净明早送来。”
凤倾华嘴角微抽:“知道了。”
说完,抱着一堆衣服回了自己的房间。
洗完衣服晾上再沐浴之后,凤倾华累的不轻,倒头就睡下了,第二天却是被窗户外面的声音吵醒的。
凤倾华揉揉眼睛,正准备坐起来,就听到外面传来凌乱的脚步声,房门被推开,一身衙役模样的人一字排开站在凤倾华的面前,抽出长刀对着她:“你这个纵火犯,跟我们回去伏法!”
凤倾华“嗯”了一声,满是疑惑:“纵火犯?”
是她在做梦,还是她昨晚梦游干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
很快,凤倾华连同战北霄一起被押到了伴山镇的县衙,这才明白了大概。
原来是周家昨夜起了大火,周家上下所有人都被烧死在了一场大火里。
那火从昨夜一直烧到了今天早晨,因为四周没有邻居也就没人注意,若不是飘来的烟味刺鼻,可能依旧不会被发现。
至于凤倾华二人,有人瞧见他们昨日扛着冰糖葫芦进了周家大门,同时那老妇人也作证昨晚凤倾华打听了不少周家的事情。
作为外来人,自然有十足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