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荞忙道:“大哥,家里还有一点儿盐巴,也有干柴,够我烤鱼了。我会烤鱼,你别担心。”
黎粮听了这话,犹豫一瞬,但点头道:“你要实在是不会做,就去家里找小兰。她人虽然小,但会做饭。”
黎荞连连点头,心里却是忍不住感叹,这黎粮对原身也太好了,小兰是黎粮的小女儿,今年才七岁。
让七岁的闺女给十八岁的弟弟做饭,也就黎粮能干出这事了。
王桂花听着这话,不住的冷笑,她回去后就将院门锁了,看这个烂人怎么去她家!
而黎粮看馒头已经送出去了,他急着去地里收麦子,所以他也就走了。
不过走之前还交代黎荞:“你能捉鱼,那就多捉点儿,不管是你自己吃还是拿去换粮食,都是极好的。”
“好,大哥放心,我吃了馒头和鱼就继续去捉鱼。”黎荞应下。
就原身留下的这个烂摊子,他不捉鱼还能干嘛?
苦笑一声,他低头看向手中暄软的馒头。
馒头微微发黄,是纯正的小麦色,还散发着浓郁的麦香味。
馒头里的肉片肥瘦相间,油汪汪的。
他咽了下口水,将那五条鱼放下,几口就将两个馒头给吞下了肚。但他不仅没吃饱,还更饿了。
他是异能者,饭量本就比普通人大,原身又饿了两天多,只靠着两个菜窝窝头和俩馒头,也就是让他垫垫肚子罢了。
将院门从里面锁上,他把余下的五条鱼拎到院里,手中出现一把水刀,他快速将五条鱼刮鳞,开膛剖肚。
将鱼收拾好,抹上盐巴,架上火堆,开烤。
半个时辰后,五条烤鱼全进了他的肚子。烤鱼虽然只有咸味、腥味、糊味,但他不挑食。
又喝了不少水,肚子这才饱了。
吃饱喝足,在院子里寻了个脏兮兮的背篓,两个水桶,他去了河边。
这会儿是下午四点,河边依旧空无一人,他寻了个大石块,蹲到大石块上,他开始徒手抓鱼。
好歹在末世里摸爬滚打了八年,又是异能者,他身体素质比普通人强了一大截,即便不动用异能,徒手抓鱼对他而言也不是难事。
在欠了赌债的情况下,抓鱼是他目前所能想到的最好的挣钱法子:
没本钱还来钱快。
若无意外,在未来一段时间里,抓鱼会成为他的招牌技能。
既然是招牌,那就不能过度依赖异能,所以此时他选择徒手抓鱼,好将这技能练习的更为娴熟。
花了一个多时辰,两个水桶和背篓里都装满了鱼。
而此时,村子里终于热闹起来了。
一些人赶着牛车或拉着板车把麦子运送回家。
还有人家里升起了炊烟。
也有人端着脏衣服往河边走来。
黎荞定眼一瞧,发现朝着河边走来的是原身二叔家的闺女,也就是原身的堂妹黎春桃,他便笑眯眯的主动挥手打招呼:“春桃!”
黎春桃正闷着头走路,闻言下意识抬头,瞧见竟是黎荞喊她,她一惊,脸上有厌恶一闪而过,而后抱紧了手中的木盆,想要转个方向去另外一段河道。
黎荞哭笑不得,立马解释:“春桃,我捉了点鱼,你带回去几条给二叔二婶尝尝!”
原身的二叔黎谷挺讨厌原身,但当县城赌坊的打手来村子里要剁了原身一条腿时,黎谷借给了原身五两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