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诗雨看着门口的洪宇,泪水夺眶而出。
她拼命摇头,希望洪宇快走,离开这里。
她看得出,这些人跟以前那些流氓地痞不一样。
这些人是真正的亡命之徒,她看到了那个叫四哥的黑衣男子腰间藏了一把手枪。
“小子,终于来了,再不来,你朋友可就要被我们先奸后杀了。”
叫四哥的黑衣人朝着洪宇走近,他手放在腰间位置,一有异动,可以随时拔枪射击。
剩下几个黑衣人,也都朝洪宇靠近了过去,他们从腰间抽出锋利的匕首。
明晃晃的匕首,在昏暗的厂房中,尤为亮眼。
洪宇根本就没把这几个黑衣人放眼里,冷声道:
“你们应该庆幸,还没有动我朋友一根汗毛,否则,死无葬身之地。”
“小子,你找死!”
叫四哥的黑衣人被洪宇的话给激怒了,朝身边几个黑衣人挥手道:“兄弟们,动手。”
那几个黑衣人立即挥动着匕首,朝洪宇刺去。
他们都训练有素,动作干净利落。
所刺部位,皆是洪宇的致命部位。
咽喉,脖子,胸口。
三刀有一刀刺中,人都必死无疑。
然而,在他们的匕首距离洪宇身体还有一寸距离时,洪宇突然动了起来。
动如脱兔。
速度快到了极致。
嘭!嘭!嘭!
一连击出三拳,用时不过一秒。
三位黑衣人当即倒飞了出去。
撞击在厂房的墙壁上,最后弹落在地,大口吐血。
叫四哥的黑衣人看呆住了。
他万没想到,洪宇身手这么强。
刚才自己的几个兄弟,可都经过了系统的暗杀训练,出手速度又快又狠又准。
结果,一招就被秒了,着实让他震惊。
不敢大意,他快速从腰间拔出手枪。
“小子,去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