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明使劲摇了摇头,咿咿呀呀地说个不停。
难道不是这个意思?
他到底想说什么?
程以盈让他坐下来,像在那废弃酒店一样,将鞋子袜子脱了下来,在脚指头上沾上血,在地面上写字。
不过这儿遍地全是杂草,在地上可写不了。
程以盈将罗浩的衣服脱了下来,让潘明在他衣服上写。
看潘明很急的样子,程以盈感觉他像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说一样。
所以只能这么做。
用脚在衣服上写字,比在地板上难多了。
好一会儿,潘明才在上面艰难地写了几个字。
“我觉得这大爷不对劲。”
程以盈感到很奇怪,“为什么不对劲?哪里不对劲?”
潘明接着又艰难在上面写了几个字。
“他的眼睛。”
程以盈疑惑问道:“他的眼睛怎么了?”
但是潘明写的字实在太慢了。
总共十几个字,写了起码十分钟。
她其实特别能理解,现在他身上到处是伤,又不会用脚写字,还是在这皱巴巴的衣服上。
十分钟能写十几个字,其实很厉害了。
但是他们没有更多的时间等潘明把他想说的话都写出来。
因为程以盈看到不远处的杂草丛动了。
大爷去找草药,很快就回来了。
程以盈连忙将罗浩的衣服捡起来,给罗浩穿上。
穿上之后,程以盈安慰他们道:“你们尽管放心好了,我一定安全把你们带离这里。”
经历了那么多事,不可否认,他们的神经变敏感了。
大爷的眼睛有什么问题吗?程以盈并没有觉得。
她刚刚其实有仔细看了看他的手掌,他的手掌,有厚厚的老茧。
那是常年干农活的人的手,才会有厚厚的老茧。
同样的年纪,如果是厨师,那么即便他年纪很大了,手上依旧是细皮嫩肉的。
因为每天接触的东西,全是水啊油啊,能滋润皮肤的东西。
自然会越来越细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