璟暄十四年,四月初,夜秦国都贝罗城。
贝罗城内河道纵横,各式各样的桥梁星罗棋布,不时有小船从桥下穿过。百姓穿着色彩鲜艳的长衫长裙,撑着小船向岸边叫卖。夜秦是小国,贝罗虽远比不上华阳繁华,但热带风光旖旎,也别有一番风情。
梁翊最近一直昼伏夜出,今日也在等灵雨回来。自从到达贝罗之后,灵雨一直不让他白天出门,梁翊不肯,灵雨板正脸色,跟他讲了三点。
“第一,你不懂夜秦语,出门也是枉然,根本打探不到情报;第二,你身材高大,而夜秦人普遍身材矮小,你一出门就鹤立鸡群,实在太显眼;第三……”
“第三呢?”梁翊耐着性子问。
“第三,你容貌太出众,更容易被人盯上,尤其是那些热情似火的女人。”灵雨面无表情地说。
“……”
梁翊无法反驳,只得依了她。如今竟要靠一个女孩子来打探情报,这让他十分懊恼。可这一路下来,他越发觉得灵雨并不是一般人。她不仅身手不凡,而且会说一口流利的夜秦语。她说自己在越州生活了很多年,越州话跟夜秦话很像,所以不必惊讶。
当日出城时,局势还不甚危急,尽管如此,二人也还是翻过丛林,渡过大江,才逃离了越州。彼时两国已经开战,二人只得先进入夜秦东边小国南迦,然后再从南迦的西北进入夜秦。在边境被夜秦士兵盘问时,灵雨用流利的夜秦语对答如流,让梁翊自叹不如。
“你们从哪里来?”士兵警惕地问道。
“越州安澜。”灵雨如实回答。
“安澜?”士兵狐疑地看了他俩一眼。
“是的,我自幼从夜秦流落到安澜,在安澜认识了丈夫,我俩就在安澜做点生意维持生计。眼下两国开战,虞国明显要落败,所以我就想跟丈夫回贝罗躲一躲。”灵雨回答得滴水不漏。
从南迦涌入夜秦的难民很多,士兵也没有精力去应付他们。再说二人身上都携带着南迦给开的路引,也确实没有理由拦住他们。只是士兵多看了梁翊几眼,越看越不对劲,竟又将二人拦了下来。
梁翊并不慌张,他十分自然地将灵雨藏在身后,以免她受到官兵责难,就像丈夫呵护妻子一样。士兵见二人神色自若,便有了几分松动,再加上灵雨不动神色地往他手里塞了一锭银子,士兵心领意会地笑笑,便放二人进了城。
所以很多时候,梁翊觉得,灵雨更像是一个深藏不漏的顶尖间谍。
在贝罗城外,因为梁翊的身材相貌,二人遇到了同样的盘问。梁翊这次已经熟练多了,所以还算顺利地进了城。只是这几天二人一直都没什么进展,不免都有些焦躁。灵雨半开玩笑似的说,想去色。诱三王子,然后找时机杀了他。梁翊坚决制止了她这个疯狂的念头,灵雨心下感动,便又出门打探情报去了。
梁翊正等得焦心时,门“支呀”一声被推开了。穿着一身水蓝色长裙、头带浅蓝色头纱的灵雨闪了进来,她小心地往后看了一眼,确定没有尾巴,才把门关上。
“梁公子饿坏了吧?我买了一些煎包回来,你快趁热吃!”灵雨解下头纱,将煎包放在了梁翊面前。
“还好,有劳姑娘了。”看到一脸疲惫的灵雨,梁翊心里很是过意不去。
“今天总算打探到消息了,我在街上听几个公子哥说,明日便是夜秦的雨祭,乌兰的三王子要和他们一起去凤羽山上的祭坛祭奠雨神,祈求上苍风调雨顺,让夜秦免受洪水之苦。”灵雨坐下来说道。
梁翊面露喜色,说道:“他在皇宫里窝了这么几天,终于要露面了。这次机会很难得,一定要在明天得手。”
“可是梁公子,这样也太冒险了。雨祭是夜秦的重大节日,不光百姓要祈祷斋戒,就连夜秦的皇帝都要亲自前往祭台祭拜,这一路上守卫森严,怕是没有下手的余地。”灵雨担心地说。
“越州百姓已经等不了了,咱们多浪费一天,他们就要在战火里多受一天的煎熬。其实只要能找到一把好弓,哪怕是防得再严,我也能得手。”梁翊胸有成竹地说。因为弓实在太显眼,所以从越州逃出来的时候,他并未带残月弓,而是把它托付给了庄主,此时不免有几分后悔。
“那你在哪里刺杀,现在可有计划?”
梁翊说得眉飞色舞:“既然皇帝都要出城,到时城内所有的道路都会有士兵守卫,站在任何一个高处都会被人看到,而且不易逃脱,所以最好的地点就是在凤羽山附近,那里树木繁茂,方便隐蔽。待三王子一出现,我便可一箭了结他的性命。”
或许是被他的自信所感染,灵雨也没那么担心了,可是转念一想,万一乌兰的三王子不骑马,坐在马车里,那该怎么办?梁翊微微一笑,说道:“不会的,三王子乃常年征战沙场之人,对于一个领兵打仗的人来说,坐在马车里前行,无异于坐在囚笼里。再说他难得出城领略南国风光,这样的机会他岂能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