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歌不是写作文,信手拈来的灵感往往只能是其中某一段旋律。
一首完整的歌曲,韵律和歌词都需要讲究前后呼应,几乎没人能一蹴而就。
哪怕真能灵感迸发勉强做到,但事后却还是免不得字斟句酌的不断精调。
当调无可调时,一首歌才算成型。
古往今来只有那种真正集大成的宗师级人物,才能先在心中打完整个伏案,然后提笔一蹴而就。
这功夫看起来简单,其背后又有多少厚积薄发,多少精耕细作,谁也说不清楚。
陈锋虽然才华横溢,但张口便是一次三首,也太过惊世骇俗了。
众人都既不信,又不好否认他。
陈锋懒得解释,等纸笔到手便开始伏案疾书。
一行行字迹在简单的笔记本上如水流倾泻。
他下笔几乎没有停顿,看似压根没有思考的过程。
好几个脑袋靠在他背后,脸碰着脸,眼睑挨着眼睑。
众人不敢出声,只敢在心中默读歌词。
当前六行歌词出来后,众人心头只剩下震撼。
流畅至极,韵律优美至极,节奏与感情都无限完美,更是言之有物。
这的确是完美符合陈黎风格的流行歌曲!
不光陈黎自己这般觉得,其实钟蕾与卢薇也都一眼喜欢上了这些歌词。
众人再悄悄看着面无表情,目光凝聚,只全神贯注搞写作的陈锋,心中已不知用何种语言来形容自己的心情。
十分钟后,陈锋手一顿。
“写完了。”
陈黎的嘴距离陈锋耳朵只有三寸,她完全忘了男女授受不亲的道理。
她问道:“那作曲呢。”
陈锋随口说道:“完整的曲谱我也想好了。不过时间紧张,我先简单给你清唱一段吧,你听了先想好自己喜欢不喜欢,曲谱后面再说。毕竟得抓紧时间,趁灵感还没消失,我最好赶紧把另外两首也都写出来。”
众人哑然失语。
你来真的啊!
既然已经做了,便再无顾忌,再不回头。
陈锋也不管自己这点蹩脚的唱功和平庸的声线,就这么当着几个乐坛大佬的面清唱起来。
不否认,他唱得很一般,基本只把调子唱准而已。
但在场的人都会自行脑补,将自己的声线代入到这首新歌的韵律中去,强烈的颅内冲击油然而生。
欧俊朗身为在场除了陈锋之外唯一的男性,因为体型和性别的缘故,他不方便也凑陈锋背后去和众人打挤,只得在对面看着。
但此时他看陈锋的眼神,已经不是之前那般平凡的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