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竹蹲下来,仔细望着倒影,脸上的血痂已经脱落了,留下的白痕斑斑驳驳,像唱戏的大花脸似的,很可怖。
额头的血痂掉了,露出淡淡的孕痣轮廓。
白竹抬手摸着额头的孕痣,平时嫌它颜色太淡,这时却恨它为什么不隐身。
一看就是个小夫郎,不妥!万一再遇到一个像王麻子那样的色鬼,只会多生事端。
白竹皱眉想了一下,马上想到了口袋里的黑木树叶。
他掏出一片树叶,揉碎了,挤出几滴黑汁窝在左手心,右手舀了一些冷水,慢慢加进去。
一边加水,一边在手心里搅拌,时不时抬起指头来看颜色。
差不多了,手心里的水调成了深灰色。
白竹蘸了一些汁水涂到额头上,一边涂,一边盯着水里的倒影看。
水平如镜,看得清清楚楚。
额头摸匀了,孕痣本来颜色就浅,这下彻底被遮住了。
只是调出来的汁水和他脸上本来的颜色有色差,只要不眼瞎,都能看出他的额头和脸上的颜色不一样。
白竹双手互搓,两只手掌沾满汁水,他抬手把剩下的汁水抹到脸上,细心地避开了嘴部。
他一边抹,一边提醒自己:可千万要小心,万一抹到嘴里了,小命不保!
脸上抹匀了,白竹散开发髻,拢着头发,叉开五指梳通,打了一个大辫子,用木簪盘在头顶。
很好,他本来就是男人,这下改成男人的装扮,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俊汉子。
他舀水擦了身上的污渍,越擦越脏,眼看着一件外袍快擦湿遍了,还没有擦干净。
白竹叹了口气,五六天没有洗澡了,这身衣服陪着他滚坡逃命,能不脏吗?
他生性爱洁,就算条件再艰苦,也要尽量把自己收拾整齐。
他嫌刘大根的钱袋太臭,把十个铜板倒出来,再水里洗干净,把钱袋搓干净,拧干后再把铜板装进去。
继续往前,白竹踏上了逃命之途。
他想回家,可不知道家在哪里,只好沿着大路一直往前走。
天可怜见,遇到鸣曦就好了!
他一身汉子打扮,长得虽俊,皮肤却黑,一路上忍饥挨饿,饥寒交迫,倒是没有不怀好意的烂人来骚扰他。
他身上只有十个铜板,舍不得用,实在饿急了才敢买一个馒头吃,晚上舍不得花钱住店,缩在人家的柴房,牲口棚里,或者是屋檐下躲一夜。
每到一个地方,白竹总要拿着石头在人家墙根不起眼的地方划下“白竹”两个字。
天可怜见,鸣曦能看见他划的字就好了。
一连走了四五天,天慢慢热起来了,白天棉袄穿不住了,他脱下来,搓了一根草绳捆起来,背在身上,晚上披上棉袄缩在人家屋檐下倒也不冷。
这天来到一个小镇上,钱花光了,白竹一天没吃没喝,又渴又饿。
双脚像灌了铅,实在走不动。
勉强捱到一户人家的屋檐下,刚刚穿上棉袄,打算缩在门洞里过一夜,突然一阵头晕目眩,一个倒栽葱,一头倒在地上什么都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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