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的太阳钻不进厚重的窗帘,房间里晕黄的灯光照得屋里暖暖的,充满了家的香气。
一夜好眠,程乐乐揉了揉乱糟糟的头发,蒙蒙瞪瞪地从床上坐起来,本来环在腰间的胳膊滑落下来,旁边的男人却还没有醒。
薄被遮着霍尧腰部以下的春光,凌乱的发丝贴在额头,微微翘起的薄唇,尽有说不出的孩子气。
昨晚的最后是以程乐乐耍酒疯结束的,缠着霍尧絮絮叨叨地说个没完没了,她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只记得霍尧给她煮了醒酒汤,她现在的头才一点都不疼。
程乐乐蹑手蹑脚地出了卧室,在更衣室里随便找了一件霍尧的衬衫和运动短裤穿上,对着镜子将头发高高束起,她的行李都在酒店,只能先将就一下。简单地洗漱过后,便钻进了厨房。
两人在一起时,最多的是在外面吃,少部分是霍尧做饭,程乐乐这辈子就没怎么进过厨房了。前段时间,程乐乐独自在美国,又拾起了上辈子的技能,吐司,煎蛋,煮咖啡。吐司有烤面包的机器,煎蛋有煎蛋锅,煮咖啡有咖啡机,程乐乐看了一圈,总觉得没有诚意,又上网查了hashbrown的做法,组成美式早餐标配。
霍尧不睡懒觉,手在旁边没有摸到程乐乐的身影,心脏快跳两下,出来一看,就见小女人哼着小曲,扭着身体,正在准备早饭。霍尧嘴角的笑意很浅,但眼神里的温柔却是如此外泄。
他梦想中的生活就是这样,住在小小的公寓里,只要一眼就能看见自己的爱人,只要伸手就能触摸到,爱人有时能做一顿早餐,晚上他接爱人下班回家,整个晚上吃饭、看电影、干什么都行,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幸福很简单,只是爱太复杂了。
等霍尧洗漱回来,程乐乐已经将盛着早饭的盘子端上餐桌了,“拿来吧!”
“什么?”霍尧已经换上了西装,目不斜视地坐在那里,优雅地切着吐司,就如同坐在西餐厅一样。
程乐乐听到这个回答似有不满,嘟起小嘴,望着霍尧,却又不知道该不该说。
“怎么了?”霍尧伸手摸掉程乐乐嘴唇上的黄油,含进自己嘴里,他从不吃任何fat、junk的食物,可程乐乐最爱的食物之一就是吐司陪黄油。
他温暖的笑容,配上早上沙沙哑哑的声音,还有这身矜贵范儿,程乐乐觉得这样的霍尧异常性感。当深爱一个人的时候,他的每一个动作都能让自己心跳加速,程乐乐看了看自己白皙的手,伸到霍尧面前,“我的戒指呢?”
霍尧望着程乐乐闪闪发亮的眸子,心里滑过苦涩,“那个不好,我送一个更好的给你。”
“我就要那一个,那是我的!”那是霍尧自己做的,订制的怎么能和他相比,再说那是第一个,代表完好如初,程乐乐执拗地想着。
霍尧除了觉得太难看,还有其他的心思,他盯着程乐乐看了许久,终是叹了口气,从西装内侧的口袋里拿出一个绒毛小盒,打开放在桌上。他一直随身带在靠近心脏的位置,只是想留个纪念。
程乐乐快速地把戒指拿到手里,她从来没见过如此奇形怪状的钻石,她怀疑原石可能就长这个样子,毕竟霍尧就算再天才,几天也做不出什么。但程乐乐还是觉得稀罕,张开左手五指,自己戴上,大小正合适,“你看,你把我套牢了。”
霍尧缓缓地笑了,牵过程乐乐的手,摩挲着戴戒指的地方,随后握紧,在她的手背上轻轻一吻,程乐乐早就把自己套住了。
“今天什么安排?”程乐乐心里无比喜悦,早饭都没有心思吃了,右手支着脑袋,左手来回摆弄着,眼睛就在戒指和霍尧之间打转。
“去上班。”霍尧也被程乐乐的快乐所感染,升起逗弄她的心思。
“啊!上班?”程乐乐撇撇嘴,顿时没意思了,“那你送我回酒店吧。”
霍尧慢条斯理地用纸巾擦了擦嘴,起身绕到程乐乐的一边,在她脸颊上啄了一口,“我也想和你在一块儿,所以你陪我先去公司,我把事儿安排一下。”
“真的?”
“前提是…咳。。。”霍尧眼睛沿着程乐乐的脖颈向下瞄,他的衬衣穿在程乐乐身上本就肥大,再加上乐乐没有系第一个扣子,胸前的小白兔一蹦一跳得十分明显,“你先把衣服换了……”
于是,两人先到了酒店,程乐乐出门前在外面又套了霍尧的一件风衣,风衣将身体包裹住,系上带子,女穿男款颇有雷厉风行的感觉,当然如果不注意程乐乐脚下没穿鞋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