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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章 血溅金殿(第1页)

胜业坊,李府。

前厅,摆着一盘盘的黄金和白银,还有一箱箱的铜钱,一捆捆的绢帛,桌案上,还摆着好几张契约。

整整价值一万贯的钱财地契。

崔家算是出了血了。

黄澄澄的金条,一根十两重,拿着手里沉甸甸的,上面还打着崔家的印记。盛世古董,乱世黄金。

黄金在大唐不算流通货币,大唐钱帛兼行,铜钱和绢帛都算是法定货币,但金银却不是。皆因为金银太稀少,难以承担货币的职责。

大唐的金银产量都极为稀少,甚至银产量比金产量还少。

天下贡金之州七十三,贡银之州六十四。虽然产金银之地不少,但产量极低,一些州贡金贡银,都是按两来计算的,一年贡银四铤,或贡金十两。基本上,如今每年新采的黄金和白银都只有几万两而已。

这么点量,导致了黄金一直成为财富和身份的象征。

一两黄金价值八贯铜钱,一两白银也价值五贯铜钱,金比银比铜是八比五比一的汇率,而且相对比较稳固。相对来说,唐朝的银价很高,金价倒比较平。

黄金一般是做为财富储藏的,朝廷掌握的金银则用来赏赐为主。

十六根大黄鱼,足足十斤,价值一千二百八十贯。

而那边白灿灿的银子,则全铸成银铤,形像猪腰,因此也通常被称为猪腰子银,这并不是后世常见的那种马蹄或元宝状的。

一锭银铤五十两,整整二十锭银铤,价值五千贯钱。

金银就值六千二百八十贯,剩下的三千七百二十贯,则是两个百亩田庄,再加两个长安的商铺,外加一些铜钱和绢折现。

真金白银的一万贯啊。

李逍不得不感叹崔家的底蕴深厚,说掏钱就掏钱,短短不到半个月时间,人家就能弄出一万贯的钱来。

李逍现在说起来也是身家近万贯的人了,可是住的宅子占了近五千贯,田地三千五百亩也值几千贯,剩下的就是几个作坊了,真正的现金,其实他手里并没几个钱。

买债券花光了最后点现金,买船的钱都还是借程家的,李逍之前还又拿债券向朝廷抵押,在百济又买进了价值三千贯的土地和奴隶,加上买船借的一万贯,李逍现在实际负债一万多贯呢。

崔家送来的这么一大笔钱,倒是让李逍手头又活泛了。

钱管家看着那一厅的金银绢帛还有契约,惊的半天说不出话来。好不容易弄明白这钱从哪来的,更是额头冒汗。

“阿郎,咱们就这样把印刷术卖给崔家了?”

“嗯,卖了。”李逍一手拿着根金条,一手握着块银铤,很沉,也够充实。

“这么大的买卖,不声不响的就谈成了?”老钱惊讶万分,万贯的交易啊,说谈就谈,还一下子就谈成了。

“崔家比较急,我也比较急。”

“这买卖值吗?”老钱问。能卖一万贯,应当说不亏,可既然崔家这么急着付钱,那说明这印刷术肯定值一万贯啊。

“当然值啊,一个印刷术卖了一万贯有何不值的?崔家想要,我们就卖他就是了,反正啊,这印刷术我早已经献给陛下了。”

“啊!”

钱管家傻眼了。

怎么能一边献给了皇帝,又一面卖给崔家呢。做人怎么人这样,这不是不诚信吗?

李逍把金银放回,掏出那张纸契笑道,“你以为崔家就诚信吗?他们先是要拿婢生女卖婚于我欺辱我在先,又在这契约上做手脚,再次拿婢生女冒充嫡女,还真当我什么都不知道呢。”

李逍特意要求崔知悌把崔二娘的名字写上去,就是要揭穿崔知悌的把戏。他并不是真想要崔二娘子做妾,不过是要看清崔知悌的丑恶嘴脸,以为李家好欺负吗?

既然要玩,那就玩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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