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结局好像从一开始就决定了似的。
莫维卿瞇起眼,望着还方山峦由浅绿成深蓝,再杂进一些苍紫;山峰连接的天际也从舒适的澄蓝渐渐黯下来,先是黄橙,然后是金紫,和山线连成一气。
已经是向晚时分了,拂面的微风却还暖洋洋的。
自从那天在医院里失去了高韵的踪迹之后,他也离开了。高韵离开的时候没有留下任何线索,所有的人都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凌子洛发了疯似的满世界的找她。
他不知道她会去哪里,只是凭着记忆一步一步的走。
来到这里算是巧合。
其实在这个地方,他可以找到很多他们小时候在一起渡过的美好回忆。有时候他会不禁意的想,或许变成莫小水的高韵会回到这里看看……
四周层峰叠峦,这片微微起伏的草地是唯一平坦的地方;他何其有幸,竟能寻到如此佳境,闭目享受难得的快意安宁。
“啊?!莫大哥!你在这里啊。”
清脆的女声令他展开眼帘。他微笑着,看着一个玲珑女孩儿走到他身边。
“你在这里干什么啊?队里的朋友都来了,大伙儿等你们吃饭呢。”
“知道了,我回去换件衣服,换好马上就去。”莫维卿笑着应道,脸上的神情维持着一贯的爽朗,看不出有任何异样。
莫维卿回到属于他的单人房。房间的格局很小,一开门,所有的家具一览无遗,床、衣柜、书架、书桌,再加上一张椅子,几乎就占满了空间,和他跟在凌子洛身后的豪华卧房简直是天壤之别。
他打开衣柜,随手拉出一件棉质衬衫和休闲长裤,对着镜子看着自己,嘴角不禁微微扬起。
生活可以优渥挥霍,也可以简朴平实。只要有梦、有理想,日子就会过得舒适愉悦。高韵这次的离开不像三年前。三年前,虽然她离开了,但至少他一直都知道她的消息。而且那个时候的他还不知道原来她就是小水。
这次不一样了,她是下意识的想要和这些爱她的人隔离。
曾经他想过她这么做的原因,想破了头,也没有得出一个很好的解释。后来,觉得那些好像都不重要了。
他突然想起小时候和小水在一起的时候,她说过,哥哥这样的性格真的很适合研究……
他还记得,从小她就怕打针进医院……
或许小时候,他对生物学有浓厚兴趣就是因为她吧,但是大学却读了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企业管理,所以现在他决定走回正途。
或许像他这个年纪的大男人重回校园有些很可笑,但生命科学正是他想研究的领域。
这次随同指导教授自S市来到这里,正是为了一个庞大的研究计划。来自中国大陆生物学界的各路精英,个个兴致勃勃地意图解开人类基因组之谜,希望找出是哪一组基因的失常,才会造成那些困扰中国人许久的遗传疾病。想起白雪的病,小水一直希望能够治好的吧……
这研究一做下去得耗好几年,但他不介意。他原就打定主意终身奉献在学术领域,就算是一辈子待在这个城市也无妨。
当然,他会继续寻找高韵,然后有时间也会飞回S市,看看爷爷和奶奶,除了他们之外,他也没有任何牵挂了。
往餐厅的路上,刚刚来叫自己的女孩丁丁不停地找话题与莫维卿攀谈,他则是一径淡淡地应着。突然,他的目光像被什么吸引了,定定地盯住某一点。
“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吗?”丁丁注意到他的异样,随着调转视线,望向廊外的四方形院落里。刚才橙紫色的天空如今已转为深灰,沉沉夜色里围着一个亭亭玉立的女子。她静静立着,仰起头凝望着天际,隐在夜色中的容颜,依稀看得出秀美出尘。
她像在祈求什么似的,低垂的双手交叉紧握。
“好漂亮的姐姐啊,是这次大队的朋友吗?”丁丁赞叹着,近乎着迷地望着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