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她说,“跟我走。”
被坚定的声音鼓舞着,他终于站了起来,哆哆嗦嗦地跟着她,来到柴房后面的墙壁边,那里有一条她在关禁闭时常偷溜出去的小密道,出去后砍死两个蛮金兵,再通过两座民房,凭着叶昭地头蛇的本事,左转右转,两人竟躲过蛮金的封锁,逃去了城外的乌山树林中。
连夜奔波,他累得喘不过气来,双腿像坠着千百斤重物,再也挪不动了。
“休息会吧。”她停下步伐,站在山腰处,望向山脚,轻轻地说,“雍关城的火,越来越大了。”
风夹杂着热气,吹过树梢,奏出凄凉的丧歌。绝望的惊叫声还在耳边回荡。
曾互相憎恨的两个人并肩而立,静静地看着,看熊熊烈火在黑夜的帘幕上画出大片大片灿烂晚霞,残忍地将家园吞噬。叶府的朋友、思静书院的同窗、桂香酒肆的好酒、西街的美人、月牙楼的古玩、万古轩的梅花……只有失去的时候,才会深深明白这一切的美好。
他梦想衣锦还乡,孝顺父亲。可是,乡在哪里?父亲在哪里?
回不去了。
再也不回不去了。
新鲜的空气涌入胸腔,恐惧消散,痛苦撕裂心扉,眼泪终于大滴大滴地落下。十六岁的大男孩,终于抱着膝盖,哭得声嘶力竭。
叶昭默默地在他身边坐了一夜,不说话,不落泪,只看着手中宝剑,不知在想什么。
空气是沉甸甸的悲伤。
黎明破晓的时候,她终于开口了:“从小我就痴迷习武,可是父亲说我是女人,纵使变得再强,将来也要被关入四面围墙一面天的宅子里,武功练得再厉害,除了让夫家嫌弃,没任何作用。”
胡青惊愕抬头看向她。
叶昭的声音很冷静,仿佛在述说与己无关的事情:“我自诩天赋比男人高,学得比男人好,比男人更努力,这样的结果叫我如何甘心?所以我痛恨父亲,痛恨女儿身份带来的束缚,甚至痛恨整个叶家和漠北。每天带着狐朋狗友,胡作非为,逞凶好斗,在恶棍们的崇拜中,用暴力得一时快乐,甚至不管不顾地偷了父亲的军符,伪造书信,带了兵去打仗,想给他添堵,想证明自己比男人更强……以为这样就可以挣开身上的蚕茧,得到解脱。”
只有撕心裂肺的痛,才能让不成熟的孩子一夜长大。
叶昭拂过剑上刻着的“昭”字,轻轻地说:“赶回叶府时,母亲还有最后一口气,她将父亲最珍惜的宝剑交给我,告诉我,我才是父亲最自豪的女儿,也是最舍不得的女儿。叶家在战场上死的人够多了,所以父亲希望我不要像哥哥那样用命在战场上搏杀,而是像普通女孩儿那般嫁人,得到简单的幸福。”
母亲说不要复仇,快点逃,向西逃。雍关城的西面就是蒙祈镇,蛮金尚未追到。趁破晓时分,人们警惕心最低的时候,快点逃。
雍关城的大火渐渐熄了下去,家园烧得差不多了,活着的人也不多了,剩下的只有仇恨。
父亲,对不起。
你的遗命,我暂时无法做到。
叶昭站直了身躯,她看着被毁的故土,坚定无比道:“漠北是我的家,我身上流着叶家的血,在此横行霸道,做过许多无法饶恕的恶行。如今遭逢大难,怎能弃漠北百姓,就此离去?”
拿起父亲的宝剑,举起父亲的兵符,纠集父亲的残部,重新杀上战场。
用鲜血清洗犯下放下的过错。她决意,要用一生来赎罪。
叶昭向东走去。启明星在天际熠熠生辉,美丽而耀眼。
胡青擦干眼泪,追上了她的步子,大声问:“喂,你这文书都读不通的老粗,要军师吗?”
夏玉瑾听胡青讲述往事时,总觉得他的表情怪怪的,似乎洋溢着对自家媳妇的倾慕,于是小心翼翼地问:“喂……你该不是对那只母老虎……”
胡青神色黯然,摇头:“将军是什么身份?我是什么身份?同生共死那么多年,如今她过得好就行,不能再苛求更多了。你千万不要误会,我们没发生什么,今天的事就当我酒后失言,从未说过吧。”
明明已经暗示了吧?!夏玉瑾的心在凌乱地呐喊着。
他想起初遇胡青时,对方一脸失意的模样,埋头喝着闷酒,然后说自己心爱的女人嫁了个混蛋,这混蛋八成是指自己。也难为他还能和自己称兄道弟,把酒言欢,是想打听自家心爱的女人过得好不好吧?
毕竟他们两人共过患难,在战场上朝夕相对,心生爱慕也是应该的。将军配军师和将军配纨绔,只要稍微还有点脑子的都知道哪边更登对。
奈何他的皇帝伯父是恶棍头子!真他妈不是个东西!为夺将军的嫁妆,居然硬生生棒打鸳鸯,拆散人家天设地造的小两口,逼着将军嫁给自家的纨绔子孙,让军师暗自神伤,每日借酒消愁舔伤口。也害自家子孙在将军的铁腕气场下,痛苦徘徊,彷徨度日。
夏玉瑾伤感地拍拍胡青肩膀,不知该如何安慰。他虽然做的坏事多,但这种夺人所爱是不屑为的。奈何胡青不姓夏,又太聪明太有出息,所以入不了恶棍头子的眼,更护不住叶昭的安危,导致有情人终不成眷属,让他夹在中间当坏人当得难受。
胡青看他这般模样,叹息道:“人生如戏,每个人未必能演到自己想要的角色。”
夏玉瑾赶紧鼓励:“至少要争取。”
胡青:“竞争还没有开始就结束了。”
夏玉瑾:“不能轻易放弃!”
胡青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想让我不放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