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相信,对方绝对说的出做得到。
“徐大医师,好自为之!”凌霄说完这句话,走了。
徐善初整个人却软瘫在了椅子上,冷汗涔涔!
……
鞭炮声声。
却不是过年,而是凌霄搬家。准确地说,凌霄和阿丑从当简陋的西厢房,搬到了东厢房。
鞭炮是阿丑放的,也是他花钱买的。
东厢房的那些医馆学徒们全都冷冷地看着他们,看着这两个从寒门出身的家伙,像不速之客般搬到学徒聚集的东厢。
大宋朝虽然选拔人才非常开明,并不限制寒门子弟,可是根深蒂固的那种等级差别和阶级差别,却让这些出身富贵的子弟,打心眼里瞧不起凌霄和阿丑。
他们冷眼旁观,看着凌霄搬家,就像是在看一只乌鸡,飞到了枝头变成凤凰。
只不过,这样的时日有多长?
对于他们来说,乌鸡永远都是乌鸡,永远都变成不了真正的凤凰。
凌霄和阿丑没什么家什,因此搬家很轻松,很容易,只是打了包裹,然后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搬家就结束了。
没人前来为他们道贺,即使放了鞭炮,他们的新家门口依然冷清。
凌霄对此没什么感受,阿丑却觉得有些犯愁,他很想融入东厢这边的生活,看起来很难。
……
终于有人来了。
凌霄认识他,他就是那个给自己送过饭菜,送过衣服的医馆学徒李艳春,那个像极了女孩子的少年。
李艳春模样有些扭捏,他提着礼物,那是一盆君子兰。
在门口辗转了几次,李艳春想要敲门却又不敢。
隔着窗户,凌霄看得都有些累了,所以他干脆让阿丑把门打开,然后请这位不是客人的客人进来。
李艳春进屋,更加扭捏,不过还是说了话,说祝贺乔迁之喜,又说这君子兰是他最喜欢的,送给凌霄他俩。
凌霄对养花不感兴趣,将花盆交给了阿丑;阿丑就一个劲儿地道谢,毕竟李艳春是唯一一个前来道贺的人。
将花盆放好,沏了茶水。
李艳春却说叨扰太久,就此告辞。
凌霄没有挽留。
阿丑却说,不如一起吃饭,天色已晚。
原以为李艳春会拒绝,他却看了一眼凌霄,然后轻声说,“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