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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第1页)

挑选小狗这一点上,沈家河就比方天林要来得厉害。农家养狗之人不少,沈家以前也养过,后来随着人口增多,家庭负担渐重,这才没再养。

听到摊主开的价,沈家河眉毛微挑,这跟老家那里有很大不同。在广延村,小土狗都是直接送人,最多给一把菜就够了,即便是去镇上买,那也要不了几个钱,这边就贵多了,还是在最外面的路边摊上,里头那些狗崽价格恐怕只会更高。

不过这也就是沈家河一刹那起的念头,等他想起云州城绝大多数物品都比阜阳县那边卖得贵,再一算家里攒的钱,就不再纠结这事。

路边摊光顾的人不少,买的人同样多,只不过买主大多是稍微有些家底的小户人家,富户就明显要少许多,有也多半是经不住自家孩子的磨缠,勉为其难买上一只。他们买土狗多半都跟方天林的目的一样,都是用来看家的。

方天林不选名贵猎犬品种,是因为他要的数量有点多,一两只铁定不够。这跟广延村小树林子不同,那时招财进宝更多是负责巡逻警戒,起预警作用,对付一两人还成,人数多了,靠两只狗显然不行。但能做到这点就够了,广延村内部摩擦不断,对外时却非常团结,只要知道有人偷抢东西,不管谁喊,都会随手抄起家伙什就上。几十个农户拿锄头铁楸一哄而上,那也够吓人的,一般人见到这等阵仗,当场尿裤子都有可能。

招财进宝就是沈家河买的,经过方天林训练,再加上长期饮用空间水,如今这两只猎犬比当初方天林在部队里见到的军犬都还要聪明,刨去方天林的作用,沈家河也是功不可没。

挑选小狗不是方天林擅长的领域,他就没发表自己的“高见”,只蹲在一边看,主要任务是看住三个小家伙,免得他们在这种热闹的集市里走散。

逛了几个摊子后,方天林再次确定,自家媳妇是真懂怎么挑狗。沈家河并不是奔着那些壮实的小狗而去,在他选中的几只小狗中,品种繁杂,有看起来比较瘦弱的,也有即便身为小狗,长相依然让人不太敢恭维的,反倒一看就讨人喜欢的肉嘟嘟小狗挑得少,但它们有个共同点,那就是眼睛很有神。

本来,方天林以为大冬天卖小狗的人应该不多,结果是他太过想当然了。只要有利益可图,不用人提醒,就自然会有人去做。土狗价格垫底,但这并不代表它们没人要,起码看家门就比较合适。它们再怎么没天分,陌生人进来叫唤几声,多半还是会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它们基数太大,纵然需求高,依然卖不上价。

方天林他们将路边摊全逛完之后,总共收获六只颜色模样各异的小狗,之后,两大三小去里边铺子走了一圈,不是价格过高,就是已经被圈养得没多少凶性,前者自不必说,后者不光方天林跟沈家河没兴趣,就连三胞胎也兴致缺缺。

方天林可不认为儿子们不喜欢狗,家里招财进宝在那摆着,三个小家伙可是跟它们玩得非常愉快。想起自家娃机灵的样子,他估摸着孩子们是想挑其他品类的动物。

“不要小狗了?”方天林再次确定。

“不要,爹爹买了这么多,我要买别的。”沈璋踊跃发言。

“嗯,二弟说得没错。”沈璧附和。

沈璋没说话,但他露出的神色表明,他跟两个哥哥想法一样。

“好吧,那阿父带你们去买。”方天林大手一挥,一家五口便涌向市场内其他区域。

路过兔市时,三胞胎最初还有些兴趣,待蹲在摊位边瞧清楚后,顿时收回好奇的神色。

摊子上的兔子除了颜色外形比较讨喜之外,跟野兔其实没多少差别。在广延村时,方天林常进山打猎,三胞胎吃的野兔可着实不少,村子里也没人养兔子当宠物,他们显然还没将兔子等于食物这个观念扭转过来。

方天林笑笑,沈家河更是不在乎孩子们选什么,再说兔子大多都是女娃子养,要是自家孩子异常喜欢倒也罢了,否则,沈家河定然不会勉强他们。

接连走过几个区域,三胞胎都没有出手。在进入下一区域前,三兄弟聚在一起开始小声嘀咕,最终由沈璧出面,他拉住方天林,朝他露出几颗小米牙:“阿父,买鸟,鸽子。”

“鸽子?”方天林诧异,儿子们似乎没见过这种可爱的小生灵。他微一思索,才想起之前在讲故事时貌似提过一嘴,不太肯定地问道,“你买它们做什么用?”

“信,送信。”沈璧回答得非常利落。

果然如此,方天林眼里笑意怎么都掩不住:“那我们就去买鸽子。”

有了明确的目标,一行五人没再到处看看逛逛,直奔目的地而去。

鸟类并没有分区域,所有鸟都杂乱地混在一起。主要还是因为很多鸟都是靠人从野外捕捉,总体数量很难上去,规模一直不大,相应的,价格也比一般小动物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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