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对于官吏的选拔任用称为选举。选举分为四种:学校、科目、荐举、铨选。“学校以教育之,科目以登进之,荐举以旁招之,铨选以布列之,天下人才尽于是矣。”在这四种选官形式中,科目,即科举,为主要形式,朝中大臣多由科举中产生。其次为学校。
一、学校
学校是科举的基础。在明初,朱元璋即设立国子学,选拔官员子弟和民间有文化的优秀子弟,进国子学充当学生口各府、州、县也都设立学校。府、州、县学生只有考上国子学,才能做官。进入国学的,称为监生。在洪武时期,选少年举人赵惟一等及贡生董录等人入学学习,并赐以衣服帐子等物口他们一边学习,一边在中央政府各机构实习做官之事,称之为历事监生。
不久,改国子学为国子监。国子监分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六堂。学生所学除四书五经外,还有律令、书、致、御制大诰。练习诏、诰、表、策论、内科二道。监生每天还要练习200字的书法。监生升级采取积分法。凡是通四书而未通经的监生,在正义、崇志、广业三堂学习。一年半以后,文理条畅的,升修道、诚心堂学习。再一年半若经史兼通、文理俱优的,方可升率性堂。进入率性堂后,则实行积分法考试。一年内考试达八分为及格,给以出身,即可做官。若不及格,继续留堂学习。才学特优的,奏明皇帝裁定重用。
由于国子监监生多是经过严格选拔录取的,进监后又刻苦学习,因而多以优异成绩毕业,得到重用。在洪武二十六年,朱元璋一次提升刘政、龙镡等64人为行省布政使、按察使以及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等官职。
在建文时期,定考核法为上、中、下三等。上等选用,中、下等学习一年继续再考。上等者按上等选用,中等者不管品级随才选用。下等者仍入监学习。
国子监监生主要来源于各府、州、县学。根据不同来源,分为岁贡、选贡、恩贡。除此外还有恩生,又称官生。官生多为三品京官子弟。在诸生中,选贡生学习最为优异。考试则居上等,做官也是干员。选贡是从全国生员中学行兼优、年富力强、累试优等的选拔进入国子监学习。
国子监是培养政府官员的。因而非常重视监生的历事,即官场实习。明朝规定,监生历事,吏部41名。户部53名,礼部13名,大理寺28名,通政司5名,行人司4名,五军都督府50名。这些为正历。诸司写本,户部10名,礼部18名,兵部20名,刑部14名,工部8名,都察院14名,大理寺、通政司各4名,随御史出巡42名,称为杂历。除此之外,还有众多的监生历事。国子监监生一边学习,一边实习做官,这样,他们在学习结束,即可走上官场,担任具体职务。国子监成为培养国家官吏的摇篮。
明朝初年,朱元璋非常重视学校。他曾对中书省大臣这样说:“朕惟治国以教化为先,教化以学校为本。京师虽有太学,而天下学校未兴。宜令郡县皆立学校,延师儒,授生徒,讲论圣道,使人日渐目化,以复先王之旧”。于是大兴学校,府设教授,州设学正,县设教谕主管教育。在府、州、县又设训导。府学生员40名,
(本章未完,请翻页)各州学30名,县学20名。以后各府、州、县学生员数不断增加。原先的生员称为廪膳生员,新增加的称为增广生员。以后又有增加,附于诸生之末,称为附学生员。生员在学由提学官三年两考。第一考为岁考,分为六等。增广生员考试一等,若廪膳生员有缺,可升为廪膳生员,附学生则补增广生。一二等有赏,三等不奖不罚,四等挞责,五等则廪、增递减一等;附生降为青衣,六等黜革。为参加乡试又进行科考,亦分为六等。三等以下不得参加乡试。生员入学十年,学无所成及有大过者,“俱送部充吏,追夺廪米。”凡受赃、奸盗、冒籍、宿娼、居丧娶妻妾者,发充附近学校为伙夫。“满日为民,俱追廪米。”
明朝初年,遵师重教,凡教有成绩则升给事、御史等官。岁贡多者更易得美官。同样,对于教官的考核也更为严厉。洪武时期制定了学官考课法,主要考核其岁贡和科举人数。学官任期九年,在任期内生员考中举人数,府九人、州六人,县三人为最优等。若再考通经合格,即予升迁。考中举人少,即使通经合格,也不予升迁。考中举人很少或全无的为最差,通经考试又不合格的,则予以黜降。
随着明王朝的日趋**。对于教官和生员的管理办法也都变成俱文。生员人数也锐减,素质下降。
明朝殿试情景
二、科举
朱元璋一建立政权,即模仿唐、宋旧制实行科举制度。科举为明朝官吏的主要来源。
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下诏:“汉、唐及宋,取士各有定制,然但贵文学而不求德艺之全。前元待士甚优,而权豪势耍,每纳奔兢之人,夤缘阿附、辄窃仕禄。其怀才抱道者,耻与并进,甘隐山林而不出。风俗之弊,一至于此。自今年八月始,特设科举,务取经明行鲣、博通古今、名实相称者。朕将亲策于廷,第其高下而任之以官。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进,非科举者毋得与官。”于是,科举开始实行。
明代科举考试内容为八股,由朱元璋和刘基制定。科举分为乡试、会试、殿试(又称廷试),乡试在各行省举行,中者为举人。次年,举人参加在京举行的会试,中式者由天子在朝廷举行殿试,决定一二三等名次,一甲为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明朝初年,各级官吏缺乏,朱元璋令各省连试三年。中式举人俱免会试,赴京听选。朱元璋又选拔年少才卓者授以翰林院编修、秘书监直长等显职。洪武十八年(1385年)朱元璋任命一甲进士丁显为翰林院修撰,二甲马京为编修,吴文为检讨。开创了进士入翰林的先例。以后,状元授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成为定制。其他进士一般授给事、御史、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太常、国子博士、府推官、知州、知县等官,没有考中进土的举人或贡生,若入国子监学习,一般授于小京官,或府佐及州县正官和教官。
为了使进士们能熟悉政务,朱元璋先令他们在各部、院、司实习观政。在翰林院、承敕监等衙门的,称庶吉士。进士称庶吉士始于明。在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的,称为观
(本章未完,请翻页)政进士。观政进士亦为明所创。庶吉士多为进士中才学优异者,进翰林院则是为了深造。最高统治者也非常重视庶吉士。朱元璋在听政之余经常关心他们的学习情况。庶吉士的选拔没有定制,并不象进士那样每科必选,有时连科连选,有时数科不选。庶吉士三年学成,优秀者留翰林院为编修、检讨,其他为给事、御史,称为散馆。自天顺年间开始,“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南、北礼部尚书、侍郎及吏部右侍郎,非翰林不任”。进士地位得到空前提高,而庶吉士则被视为预备宰相。明代宰辅170余人,十分之九出自翰林。
三、铨叙
吏部负责文官的选拔任用,兵部则主管武官的升用。在吏部中,文选、考功司负有直接选拔任用官吏的重任。
明代官吏铨叙主要从进士、举人、贡生与官生、恩生、功生、监生、儒士及吏员承差、知印、书算、篆书、译字、通事三类人员中选拔,称三途并用。被选者而未任职者称为选人。京官六部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博士、外官知州、推官、知县,从进士中选用。外官推官、知县及学官,从举人、贡生中选拔。京官五府六部首领官、通政司、太常、光禄寺、詹事府属官,从官荫生中选用。州县佐贰,都、布、按三司首领官,从监生中选用。外府、外卫、盐运司首领官,中外杂职、入流及未人流官,由吏员、承差中选用。初次做官的称为听选,升任者则称为升迁。
吏部铨选官吏,每年有六考、六选。引选六,类选六,远方选二。听选及考绩确定升降的,双月大选,改授、改降、丁忧、候补者,单月急选。拣选则三年举行一次。凡是升迁的官员,须三年考绩完成。若因为缺员急需递朴不待考满的称为推升。内阁大学士、吏部、兵部尚书任用实行廷推或皇帝特旨任命。参加廷推的官员有内阁、部、院、寺、监衙门五品官与科道官。户、礼、刑、工部尚书与六部侍郎以下至祭酒,由吏部会同三品以上官员进行廷推。大常卿以下官员由吏部决定,称为部推。通事、参事以下,由吏部予弘政门会选。詹事则由内阁各衙门主官决定。
外官、都督巡抚实行廷推,九卿参加,吏部主持。布政使、按察使出现员缺,由三品以上官员会同保举。按察使则按顺序升迂。虽说按顺序升迁,有的则一年之中连续几次升迁。对于边防重镇的官员,在选拔任用上远较他官严格,立功者可以越级提拔,当然,有罪也惩罚较严,罪无赦。知府、知州、知县及其佐官,京官中大小九卿属官,为常选官,由吏部负责选拔任用。科道官,即给事中、御史,科50员,道120员。这些官员的选用在明初至天顺、成化年间,一般从进士、举贡、监生中选用,或从推官、知县学官中提升。以后监生与新科进士不得推为科道。
在官员铨选上,明初实行南人官北,北人官南的回避制度。江南人到北方为官,江北人则到江南做官。以后这种大区域回避制度发展为除学官外的易省做官。“小职事许本省别府、州、县人员相兼选用”。除了原籍回避,还有亲属回避:“凡父兄伯叔任两京堂上,其弟男子侄有任科道官者,对品改调。”“内外管属衙门官吏,有系父子兄弟叔侄者,皆从卑回避。”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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