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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底牌(第1页)

萧莺燕的确是戎狄天庆老可汗的第十八女。不过在戎狄王室中,身份却并不那么贵重。

戎狄贵族子以母贵。萧莺燕生母本是被俘来的北夜国女奴。故而虽是天庆老王的老来女,又生得艳丽无双,却并不得宠爱。

天庆王一死,骁圣可汗萧璟继位。按照戎狄“父死妻其后母”的风俗,萧璟“收编”了萧莺燕的母亲,成为他众多妻妾中地位最低的一个。

这还不是最糟糕的,好歹母女二人顶着王室的头衔且尚有口饭吃,怎么也不会如那些贱民一样挨冻受饿。

可坏就坏在萧莺燕无力自保却又生得美貌无双。骁圣可汗渐渐觉得这个妹妹大有可用之处,于是后来竟真的好好教养,以备待价而沽。

萧莺燕因母弱受欺,自小便养成了刚强果敢的性子。幼年时与戎狄贵族契家的庶子契璃相识相恋。二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那契家家主乃戎狄相国,位极人臣。可这契璃却是契家庶子的庶子,自小便不被看重。戎狄人尚武,他却极喜读书,又生得一身书卷气,故常被族中兄弟欺负,便是姐妹们也看不起他。

二人生于锦绣朱门却自小孤苦无依,于是一路互相取暖,跌跌撞撞地长大成人,自然理所当然地心意相通。

契璃曾许诺萧莺燕自己会百倍努力,待挣得前程,便请祖父契相国去可汗那儿求亲。

可谁知,契璃的前程还未挣到,萧莺燕却在十六岁那年要被送去大齐和亲。

人不与命争,这是她母亲最爱说的一句话。可萧莺燕却偏偏不信命,若说有命,也是我命由我不由天。

那日夜半风高,她满怀着对未来憧憬,与契离逃出樊笼……

私奔当然没有成功,二人被抓了回来。萧璟命人当着萧莺燕的面,生生拔掉了她母亲的十个指甲。那鲜血染红了萧莺燕的眼睛,她咆哮挣扎,最后却皆只化作声嘶力竭后的屈服求饶。

她只能屈服,即使明知母亲在自己走后也活不了多久……

契璃被送回了契家。一个庶子生的庶孙罢了,又自小默默无闻,契相国如何会为他去得罪国君?

于是,一碗毒药,一领草席,契家自此再无此人,不过是城西乱葬岗多了具无名野尸……

事情似乎就这样结束了,如天下众多悄无声息便不见了踪影的蝼蚁小民一样。谁说他二人血统高贵就不是蝼蚁了?一样的任人摆布,一样的命丧黄泉。

萧莺燕被一架小车悄然载向大齐。说是和亲,实为人质。内里更是不堪,不过是交易的一个添头,见不得光的玩意儿。

王致似乎很喜欢她,起码这八年来宠幸不衰。

宠幸?萧莺燕讥讽一笑,把她一个女人想像成戎狄的千军万马,在她的身上征战杀伐的宠幸吗?

王致似乎在她这儿找到了当大齐英雄的快感。刀鞭针剪下他扬了大齐的国威,成了人人敬仰的民族英雄,再也不是那个卑鄙狡诈的可怜虫。

萧莺燕本以为她这一生就这样完了,在这个如坟墓一样的别院里,陪伴着一具朽烂的腐尸。即使这具腐尸看起来还算光鲜,却抵不住他灵魂里散发出的阵阵恶臭。

直到一日,萧莺燕从新来的胡饼师傅所做的饼中吃出了一张纸条,上面画着一只口衔琉璃簪的燕子,那是她和契璃自小约定的暗语。

契璃他没有死。

也不知是毒药剂量不够,还是本就命不该绝。总之当一条翻吃死尸的野狗一口撕下他脸上的颊肉时,巨大的疼痛让契璃清醒了过来……

那毒药虽没能毒死自己,却烧坏了他的嗓子。他脸上血肉模糊,变成了一个面貌尽毁狰狞丑陋的哑巴。可他还是活下来了,跌跌撞撞遮遮掩掩一路寻来大齐。

对契璃来说,虽然失去了契家庶子的身份,失去了容貌嗓音,又沦为和狗抢食的乞丐,但只要知道萧莺燕还活着就好……

灼华的人是在王相府附近发现契璃的。

当时他衣衫褴褛满身脓疮,一路乞讨走了整整两年才寻到大齐的京城,在相府附近一连盘桓数日似有所图。若不是灼华的人及时发现将其带走,说不得早晚会被相府的人拿住。

那时灼华虽然已离开皇宫近两年,但处境依然危险。为护郡主安全,李福来安排了几拔人马轮流盯着王相府与皇宫的动向,一有风吹草动立时去栖霞山送信。

黄逸当时已与辽东柳大将军联络上,并开始筹备东行事宜。准备以盐商的身份结交戎狄高层,以备日后行事。但却苦于没有一个熟悉戎狄上层的向导。

恰在此时,李福来将契璃带到了他的面前……

……

午门外百姓们跪了一地,连朱雀大街都跪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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