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大喜欢头发黏在脸上的感觉,刘海都没留,而且出于工作习惯,一般都是扎马尾。于是每次约会到最后,医生都会手痒地把我的皮筋拽下来,再把我的头发揉乱。他总说,手感这么好,应当开发出来增添生活情趣。
后来我也就习惯了,玩就玩吧,况且医生不但管玩,还管养,时不时给我吹吹头发,去超市也会研究洗发水。作为一名润发精华与发膜完全搞不清的男同志,有这个心,我已经相当知足了。
每次我问:“医生,我需不需要把头发剪短一点?”
他都会认真地打量一下,说:“还是留着吧。”
领证之后,忙着筹备婚礼,我闷头坐在地上翻找东西,嫌头发碍事就随便拿皮筋一扎。
医生坐在旁边看了我半天,突然冒了句:“去把头发剪短一点吧。”
我“啊?”地抬头。
医生拎了拎我散落在肩膀上的头发:“天热起来了,你每天洗完澡都得吹半天,太浪费时间了,而且头发太长吸营养。”
医生骨子里是喜欢女孩子留长发的,觉得那是女性传统美感的体现,所以以前看到我头发毛躁了、分叉了,他会去买发膜之类的东西回来,觉得养起来就好。但是现在,他看到我的头发长到腰,只会想“体重一直往下掉,营养全都喂头发了吧”,然后拎着我去理发店修短。
男人的成熟,总是在这些细枝末节里一点点体现出来的。
婚礼方案全部定下来的那天,终于松了口气的两个人早早窝到床上,一齐盯着天花板发呆,都不说话。
我突然想起:“医生,以前,就是我们俩还不熟的时候,我做梦梦到过你睡着的样子。”
医生:“然后呢?”
我:“就醒了。”
医生:“为什么?”
我:“又不是自个儿的东西,想得越美,醒来之后就越失落。”
医生:“……”
我:“那会儿哪能想到,你现在就躺在我旁边啊。”
缘分这个事情,真的很奇妙。有同学跟我抱怨“我就是个剩女的命”,并跟我分析遇到一个靠谱男人的概率有多么低的时候,我总会告诉她们,不要着急,你耐心等一等,说不定一个转身的时间,缘分就来了。
六月初,我被三三和小仁押回Y市,等待出嫁。
晚上一个人趴在卧室,上看看,下看看,东摸摸,西摸摸,决定——捞过手机给医生打电话。
“医生——”
“嗯。”
“嗯——”
“嗯。”
“那个——”
“你不会认床吧?”
“……这床我睡了五年了。”
“哦,那就是认人了。”
“……小伙子,你矜持一点。”
“这么不矜持地打电话的是谁啊?”
“……”我在被子里钻来钻去,清清嗓子,“顾魏同志,我们马上要成亲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是医生低低的笑声。
我突然觉得尴尬得不行:“你笑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