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廖博简早已经离开这栋别墅。
我知道,按照惯例这里在周一上学前是独属于我的养伤地。
是的,养伤。
腿间的肿胀和内里的撕裂,背上遍布的鞭痕。
我拉开床边的抽屉,找到所谓的高级伤药,熟练的为自己涂抹。
我知道这些药能让我在明天起床的时候又恢复到那个完好无损的我。
拉开窗帘,看着洒进来的阳光,我眯着眼伸开手试图拥抱阳光。
最多还有两次,我就可以告别这段不堪的过去。
七天后,我更开心了。
因为周末廖博简没有召唤我,这意味着最多还有最后一次,我就可以彻底摆脱这个魔鬼了。
持续的好心情,让我连带对跟在我身后磨了四年的时慕都和颜悦色了许多。
以至于他接连三天里对我进行了大学四年以来的第N次告白。
都说大学里没恋爱过就不能叫上过大学,为了证明我也是上过大学的人,在时慕第N+1表白的时候我答应了。
我想小小的贪心下,在毕业前的最后一周里也谈一场短暂的不让自己对大学留有遗憾的恋爱。
哪怕我知道从下周起我才是个自由的人。
其实,我不明白时慕这样的天之骄子为什么会喜欢上我。
他就是行走在校园里的发光体,走到哪都能引起一众女人的尖叫,并收获一打粉红的爱心。
收到的情书多的可以填满一间屋子。
可他唯独钟情于独来独往从不合群的我,一追就是四年。
在以前拒绝他的时候,我也曾经问过时慕,到底喜欢我什么?
他羞涩的挠挠头,说,他也说不上来。